什么是优先权?
优先权,是在一国首次提出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,就相同主题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时,可以要求以首次申请日作为后继申请的申请日的权利。它是巴黎公约定下的核心制度之一。
期限分两档:商标和外观设计6个月,发明和实用新型12个月,从首次申请日(优先权日)起算。它解决的是先申请原则下的跨国时间差:你的申请日一早,别人在这段期限内的申请、公开和使用,都压不过你主张的优先权日。反过来,一旦错过期限,后继申请就以实际递交日为准,这期间第三方在目标国的动作,都可能变成你面前的新障碍。
几个实务点。后继申请的主题要与首次申请保持一致,改动太大可能失去优先权效力;主张优先权要在提出申请时声明并按规定办理手续,不会自动生效;一份首次申请可以派生多份后继申请,分别进入不同国家。声明和证明材料没跟上,优先权主张就落了空。最常见的失误是把商标的6个月和专利的12个月记混,窗口一过就追不回来。
和你有关的场景
准备出海的企业,把优先权日写进日历:商标6个月、专利12个月、PCT国家阶段30个月,三串截止日期层层相扣,误掉一个就打乱一串安排。日历提醒和代理双保险,比脑子可靠。
